深圳电动车备案后可以走限行路段吗
已发放备案标识的车主仍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限行道路上行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1款、第114条第1款:
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两千元罚款。
深圳电动车八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电动二轮车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八大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5)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6)驾驶无牌(标识)超标电动二轮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7)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驾驶电动二轮车不戴头盔的,依法处罚。
目前深圳宝安、光明均有社区试点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可获取深圳试点电动车备案入口。如后续其他社区有备案登记信息,窗妹也会在该页面同步进行更新,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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