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新交规交警权威解读之未成年人篇
相关法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育和监管,并要求其监护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或者参加社会服务。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条例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要求家长严加管教、并且责令家长接受教育。倒逼其履行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让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重视。
未成年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参与交通的方式主要为行走、骑行和乘坐车辆
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冲红灯、翻越机动车道内交通隔离设施、违规骑行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等、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在机动车道内逆行、违反规定乘坐副驾驶位、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干扰驾驶,将身体伸出车外、窗外抛物、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所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正常进行教育处罚外,还要对当事人的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教育
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
1、协助交警参与交通社会服务活动
2、通过星级用户平台学习交通文明知识
换句话讲,就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监护人就必须“上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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