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新交规交警权威解读之驾照停用、车辆停驶篇
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扣留机动车或者扣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应当当场扣车、扣证或者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或者通知驾驶人停用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系统里记录停驶、停用的状态。
机动车停驶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的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驾驶证停用
适用范围:对于依法作出扣留、暂扣驾驶证决定的,可扣证、暂扣或者通知驾驶人停用驾驶证。即应实施扣留驾驶证的,通知停用驾驶证,不再当场扣证。
简而言之,驾驶证停用=扣留驾驶证
驾驶证停用期间仍开车,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证停用期间,无论是电子驾驶证还是实体驾驶证都不可正常使用。驾驶人仍开车上路的,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处罚条例》可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罚款以及15日以下拘留我的驾驶证因为记满12分被停用了,应该怎么办?
驾驶证被停用后应该这么做
因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被停用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让驾驶证分数“满血复活”
二、机动车停驶
适用范围:对于依法作出扣留机动车决定的,可当场扣车或者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即应实施扣留机动车的,可通知车主停驶,不再当场扣车。
小型非营运车辆逾期未年检被查处后或不当场扣车,而以停驶车辆的方法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尽快完成车辆年检
机动车停驶期间仍开车属于冲禁令
对于通知停驶,机动车仍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核查行驶信息记录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的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罚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1、重、中型载货汽车停驶期间仍上路行驶的,将被予以10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2、重、中型载货汽车以外车辆停驶期间仍上路行驶的,将被予以3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收到机动车停驶通知后应该这么做
车辆因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被予以停驶处罚后机动车将不被扣留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过渡期内完成车辆年检等处理
从扣留车辆到停驶车辆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扣留实际的车或证给驾驶人带来的处理成本以及给交警部门带来的执法成本。有利于优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总而言之,驾驶证停用、机动车停驶是通过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尽可能减低交通违法处理成本。实现便民、利民又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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