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新交规交警权威解读之变道篇
1、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这次修订,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做了进一步明确,分为三种情况 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 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
怎样才算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 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 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2、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
有些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有些车辆更是S形变道行驶,严重影响了后车,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今后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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