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深圳交通警察局决定对宝安区东方一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宝安区东方一路交通组织调整详情
一、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双向通行调整为: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本通告自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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