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圳交通>>交通出行>>深圳公交>>正文

公交站台吸烟会有处罚吗(附处罚规定)

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围;对经营场所分档处罚,首次警告并直接罚;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等列入禁烟场所;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售烟;个人违规吸烟直接开罚……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自从2014年3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控烟条例》)以来,深圳对公共场所禁烟至今已有4年,累计罚款374.5万元,其中,对违法吸烟者罚款332.5万元,对控烟不力的场所罚款42万元。

深圳在五个方面对控烟进行升级

一、明确对电子烟说“不”,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二、对经营场所处罚分三档,警告并直接罚,最低罚3000元。“自《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深圳控烟执法部门已经对8万多名个人进行了处罚,但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只开出了23个。场所‘罚不动’,成为深圳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三、《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违法情况不同,进行分档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5万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3万元罚款。三是禁烟场所范围扩大。《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这意味着以后在公交站台和地铁口“过烟瘾”也要被罚。

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五、对违规吸烟的个人处罚更直接。根据现行的《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而《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相关内容:在深圳坐公交有哪些技巧

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公交】,即可获取深圳公交最新调整通知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防疫期间深圳13条公交线恢复营运(3月23日起)

2020-03-23

使用深圳通乘坐优点巴士需提前预约(附预约方式)

2020-03-20

2020年深圳公交M433路防疫期间临时调整详情(调整情况+调整原因)

2020-03-20

疫情防控期间深圳103路公交线路临时调整详情

2020-03-20

防疫期间深圳公交26路线路临时调整详情(途经道路+停靠站点)

2020-03-20

受疫情影响深圳沙尾附近3条公交线需临时调整(附详情)

2020-03-18